根据山西省、晋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为我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笔试和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教师8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高平市2021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3. 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4.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及以上为2003年7月19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1990年7月19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7月19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6. 具备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应届毕业生岗位”用于招聘: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用于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情形:
1. 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 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 2021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不能报考。
6.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 高平市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8.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服务期、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格条件中的时间计算,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21年7月为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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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爽
热门标签:晋城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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