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第二人民医院 (晋城市肿瘤医院、晋城市肿瘤研究所)2020年护理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按照“突出重点、打造特色、培育优势”的学科建设思路,基于我院未来的发展趋势和定位,不断优化和配置更趋合理的护理人才梯队,秉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任人唯贤,量职录用,招聘适合医院、适合医疗工作、基础扎实的优秀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2.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学历要求:临床护士(女性)为全日制本科学历(高中起点),临床护士(男性)为全日制专科学历(高中起点);护理员为全日制专科学历。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27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等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
招聘临床护士50名,护理员10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www.jccq.gov.cn)和晋城市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30日(工作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须携带二代身份证(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毕业证(护理、助产)、执业资格证。同时报名人员应准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发送至邮箱:jseyrsk @163.com(邮件名称以“姓名+专业+毕业院校”格式为准)。报名地点:晋城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楼二楼西侧)。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晋城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与护理部根据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在晋城市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请妥善保管相关证件。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方式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百分制计分。笔试内容以护理综合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技术规范和医疗相关法律法规为主。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www.jccq.gov.cn)和晋城市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达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对象)。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请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所报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以及护理相关专业知识。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线。成绩当天公布。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技能考核
技能考核采取实际操作方式,百分制计分,成绩60分为合格线(保留两位小数)。考核内容为新入职护士规范化培训系列教材《基础护理操作流程及考核标准》。
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技能考核成绩×30%),按招聘人数从高到低排序,以拟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时,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按照技能考核成绩高低排序确定)。
(四)考察
对通过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的考生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个别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阶段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测评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体检
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出现名额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城市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在聘期内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护理人员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0356—3047525 0356--3044333
晋城市第二人民医院
(晋城市肿瘤医院、晋城市肿瘤研究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
盂县2020年回引农村优秀外出人才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吸引优秀人才扎根农村基层参与脱贫攻坚、接力乡村振兴,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省委组织部《全省农村“带头人”队伍优化提升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晋组通字〔2020〕3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实施盂县农村人才回引计划,欢迎广大在外工作的盂县籍农村优秀人才回村工作,为本乡本村的发展建设贡献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引对象
回引对象重点为以下人员:近年来本乡本土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本乡本村致富能手、退役军人、志愿回乡的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以及有较强回乡干事创业意愿的其他优秀人才。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盂县户籍,且户籍所在地与报名乡镇一致;
2.年龄18周岁以上(2002年10月1日以前出生),55周岁以下(196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予报名: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言论,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制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的;
2.信奉邪教、搞迷信活动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3.有组织煽动群众性事件、组织人员或参与违反《信访条例》行为的;
4.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的;
5.近三年内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6.涉嫌“村霸”五种情形之一的,涉黑涉恶受到处理的;
7.因嫖娼、吸毒、赌博、扰乱公共秩序等受到行政拘留的;
8.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的;
9.被人民法院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10.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11.现任村“两委”干部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三)优先条件
具有专业技术特长、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中共党员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三、回引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10月31日
2.方式:以乡镇为单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户籍所在地乡镇进行报名(见附件1:盂县农村人才回引计划各乡镇联系方式)。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3张。退役军人携带退伍证及复印件,外出经商人员提供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有创业计划的提供创业计划书或创业项目报告书。报名人员需填写《盂县农村人才回引计划报名表》(见附件2)。
3.报名人员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回引资格。
(二)审核
各乡镇党委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把关,对其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群众口碑等作出客观评价,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党委章。对于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态度不端正、推诿扯皮、群众口碑不好的,不得推荐报名。
(三)任职
各乡镇回引人选确定后,列入农村“后备力量库”,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对特别优秀的人员,经乡镇党委会研究,根据本人素质和特长,回户籍所在村协助支村“两委”做阶段性和重点工作,进行重点培养,为下一步换届培养后备力量,提供人才支撑。
四、其他事项
(一)回引期间,请报名人员主动关注公布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名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一组对本次农村人才回引计划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回引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及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盂县农村人才回引计划各乡镇联系方式
2.盂县农村人才回引计划报名表
中共盂县县委组织部
2020年9月27日